主页 > 教学案例 > 案例四 “好客山东”品牌价值 案例四 “好客山东”品牌价值
        2007年山东策划创立了“好客山东”区域旅游品牌,通过凝练山东地域文化特征,将2 000多年的“好客”文化作为“好客山东”品牌的核心价值。在“好客山东”品牌的传播与营销上,坚持以政府主导区域城市形象推介、以企业为主体做市场产品营销的原则,创新营销方式,实施“联合推介、捆绑营销”战略,整合全省的旅游促销资金、旅游资源在主流媒体上实行联合推介捆绑式营销,实现区域旅游形象、城市旅游形象推介和企业产品营销的互动多赢。“好客山东”旅游品牌推出后,已经初步形成以全国优秀旅游城市、国家4A级景区、大型旅游企业为支撑的旅游品牌体系,并带动了山东旅游的发展,除了在旅游行业被广泛使用外,在山东省、市两级政府的重大经贸、文化、体育等活动中,也统一使用“好客山东”标识,于是“好客山东”迅速叫响全国。更为重要的是,山东省旅游局还首创了“联合推介、捆绑营销”的品牌传播模式,“泉城济南、逍遥潍坊、亲情沂蒙、运河古城、文化济宁、江北水城、好运荣成”等一系列城市旅游形象推广,显示出齐鲁大地丰富多彩的文化。“好客山东”高达170亿元的品牌价值,也让旅游企业纷纷活学活用了起来,讲起“好客山东”的故事。2013年,山东全省旅游总收入突破5 000亿元,同比增长14.7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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